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篇一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 -“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篇二
個人所得稅 =(工資 – 三險一金 – 個稅起征點)x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其中小括號里的“工資 – 三險一金 – 個稅起征點”通常被稱為“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
工資: 即初始收入(合同上所寫的收入)
三險一金: 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屬于五險一金的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不算在這里)
起征點: 自2011年起,起征點由2000元上調至3500元
稅率: 由3%上漲到45%,有7個等級,分別與7個不同區間的應納稅所得額對應
速算扣除數: 由0上漲到13505,也有7個等級,與不同稅率相對應:
注:①表中所列含稅級距、不含稅級距,均為按照稅法規定減除有關費用后的所得額。
②含稅級距適用于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于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
舉例說明:假設月工資為6000元,工作地點是廣州(養老保險8%、醫療保險2%、失業保險1%、住房公積金8%),那么“應納稅額”=6000 – 6000x(8%+2%+1%+8%) – 3500=1360元。查上表可知,與1360元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3%和0,因此個稅=1360×3% – 0=40.8元。也就是說,在廣州月工資6000元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40.8元。雖然最后實際到手只有4000多元,但至少知道了,“少了的錢”幾乎都用來繳納五險一金了,只有極少一部分用來繳納個稅而已。
2017年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篇三
國家稅務總局已經聲明,所謂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7號)是虛構的,國家稅務總局并沒有對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進行修訂,
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
正確年終獎稅率表和計算公式
年終獎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即年終獎的總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我們舉例就年終獎的正確計算方法和虛構的新規定上面的錯誤計算方法作一個對比。
閱讀了上文,你是否已經了解正確的年終獎稅率表和計算公式呢?那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又是如何計算的?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發放獎金當月的工資超過3500
那么先將員工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稅法規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然后按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即年終獎的總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舉例:張先生年終獎金是24000元,而且當月工資為3600元。我們先算稅率24000÷12=2000元 那么對應稅率表應該是10%的稅率和105的`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額:24000 ×10%-105=2295元
發放獎金當月工資低于3500
那么我們要先用獎金把工資補到3500,再用剩下的獎金來計算。
舉例:王女士年終獎19100元,發放當月工資是3400元。那么我們就要從19100元的獎金里面拿100元來把工資補足3500元。用剩下的19000元來計算年終獎個人所得稅。19000元÷12=1583.3元,對應稅率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元。
應繳納:19000元×10%-105=1795元
錯誤的計算方法:我們用錯誤的方法來為大家舉例子:
陳女士今年12月獲得的年終獎為18000元,王女士年終獎為19000元。
陳女士:18000÷12=1500元,對應稅率及速算扣除數為:3%、0,應納稅額=[(18000÷12)×3%-0]×12=540元,稅后所得17460元。
王女士:19000÷12≈1583元,對應稅率及速算扣除數為:10%、105,應納稅額=[(19000÷12)×10%-105]×12=640元,稅后所得18360元。
延伸閱讀:
年終獎個稅以及個稅6種特殊計算方法
一、月工資不同,年終獎個稅計算方法不同
現在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為3500元。當員工獲得年終獎當月收入超過3500元時,直接適用“除以12的稅收優惠辦法”,當收入低于3500元時,需先扣除當月收入與起征點的差額,再適用優惠辦法。
1、月工資高于3500元個稅計算方法
案例:
小王2017年月收入6000元,年終獎36000元,無其他收入。
小王工資部分應繳納個稅:
(6000-3500)*3%=75元
小王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36000/12=3000
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因此,年終獎個稅為:
36000*10%-105=3495元
小王一月份個人所得稅計算為3570元。
2、月工資低于3500元個稅計算方法
案例:
小王2017年月收入2000元,年終獎36000元,無其它收入。
月收入未超過起征點3500元,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年終獎所得稅計算方法:
36000-(3500-2000)=34500元
34500/12=2875,適用10%稅率,105速算扣除數。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為:
(36000-1500)*10%-105=3345元。
二、在一個納稅年度里,稅收優惠方法只能使用一次,納稅人可以自由選擇計稅方法使用的時間和發放單位
1、員工同一月份在不同單位獲得年終獎,可以選擇其中一個單位使用優惠方法,另一個單位的年終獎合并到當月工資中計稅。
案例:
小王2017年1月工資5000,取得本單位年終獎24000元,另外在合作單位取得年終獎6000元,無其它收入。
小王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24000/12=2000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
資料共享平臺
《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本公司年終獎個稅為:
24000*10%-105=2295元
因為優惠政策只能使用一次,因此合作單位所得年終獎只能合并到當月工資計算個稅:
(5000+6000-3500)*20%-555=945元
因此,小王2017年1月個稅為3240元。
2、采用年薪制以及績效工資的單位,年終獎所得稅也適用該優惠方法,但是一個納稅年度內,每一位納稅人只能采用一次
案例:
小王2016年年薪12萬元,每月發放5000元,年終獎60000元。年終獎計算方法適用優惠方法,計算如下:
60000/12=5000,適用稅率20%,速算扣除數555。
因此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為:
60000*20%-555=11445元。
3、年終獎之外的其它獎金需要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員工獲得除了年終獎之外其它獎金時,比如半年獎等,應該與當月收入合并,按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比如年終獎分兩個月發放時,則不能適用優惠辦法了,只能并入當月收入計算個人所得稅。
4、員工工作時間不足12個月,也適用稅收優惠辦法
比如,當年新入職員工,入職時間不到一年的,計算年終獎個稅時,也是適用稅收優惠辦法的。
下面再簡單介紹一下幾種個稅的特殊方法及案例:
1、職工低價購買公司安置房的差價收入
公司按照低于購置或者成本的價格將房屋出售給員工時,員工少交的差價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可以適用上面介紹的優惠方法。
2、年薪制企業薪金收入
央企負責人薪金結構一般由基本薪金、績效薪金以及任期獎勵構成,其中基本薪金和績效薪金的60%在當年度發放,績效薪金的40%和任期獎勵在任期結束后發放。當年發放的薪金適用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任期結束后取得的績效薪金和任期獎勵適用于上面介紹的優惠方法。不過這種方法只適用于央企部分高管人員。
3、特定行業薪金問題
有的行業經濟效益會有明顯的季節性,比如說采掘業、遠洋運輸業等,每個月職工工資相差比較大,因此稅法對這部分員工的薪金計稅方法做出了特殊規定。對于這部分行業的收入采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計算個稅。
案例:
采掘業小王,每年1月份、2月份、11月份以及12月份工資為8000每月,3-10月工資約為3500元每月。則小王收入的個稅計算如下:
(1)分月預繳個稅
3-10月不需要繳納個稅,其它月份個稅=(8000-3500)*10%-105=345元
年度繳稅=345*4=1380元
(2)按年計算、應繳個稅
每月應繳個稅=[(3500*8+8000*4)/12-3500]*3%=45元
年度應繳納個稅=45*12=540元
應退稅額=1380-540=840元
4、企業年金繳費
企業年金指按照《企業年金試行辦法》規定,在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愿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建立年金制度的企業和員工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形式相同,向相關結構繳納保險費用。
5、提前退休人員補貼個稅計算
有些機關單位對未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員工按照標準會有一次性補貼。這部分補貼不屬于免稅的離退休工資,應按照辦理退休年齡到法定退休年齡之間月份平均分攤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一次性補貼/辦理提前退休年齡到法定退休年齡實際月份數-個稅起征點)
應繳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辦理提前退休年齡到法定退休年齡實際月份數
6、解除勞動合同獲得經濟補償金收入個稅計算
對于解除勞動合同獲得的經濟補償金,計算個稅時,稅法給予了一定的優惠政策。
對于一次性補償金在當地上年度員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部分可以視為一次性收入,適用于一定期限內平均后計稅優惠辦法。以經濟補償金總額除以工作年限(最多12年,超過12年按12年計算),商數作為月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經濟補償金也是按照國家標準繳納五險一金,允許稅前扣除。
案例:
張某在某機械廠工作15年,2016年2月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企業向張某支付一次性補償金19萬元,同時,拿出1萬元繳納五險一金。張某所在地2011年平均工資為2萬元,張某個稅計算方法:
免征個稅額度=20000*3=60000元
應繳個稅補償金=190000-60000-10000=120000元
張某雖然工作15年,但是只能按照12年計算。
每月繳稅額度=(120000/12)-3500=6500元
每月應繳稅額=6500*20%-555=745元
補償金應繳稅額=745*12=8940元
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 篇四
1 不超過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 16920
4 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 52920
6 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 85920
7 超過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綜合所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
年終獎
年終獎是有以下兩種扣稅方式,任選其一即可。
① 單獨計稅
顧名思義,年終獎不用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只需依法單獨計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納稅額=年終獎×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② 合并計稅
年終獎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進行累計扣稅。
個人所得稅內容 篇五
個人所得稅分為境內所得和境外所得。主要包括以下11項內容:
1、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包括四個方面: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業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城鄉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二)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取得營業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既個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稅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象、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濟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紙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這里所說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圖片、樂譜等能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的作品;“個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譯的作品等。個人取得遺作稿酬,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稅。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將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稅。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是指個人的存款利息(國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開始取消利息稅)、貨款利息和購買各種債券的利息。股息,也稱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據股份制公司章程規定,憑股票定期從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資利益。紅利,也稱公司(企業)分紅,是指股份公司或企業根據應分配的利潤按股份分配超過股息部分的利潤。股份制企業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的股票面額為收入額計稅。
8、財產租賃所得
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9、財產轉讓所得
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自有財產給他人或單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轉讓不動產和動產而取得的所得。對個人股票買賣取得的所得暫不征稅。
10、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經常性的,屬于各種機遇性所得,包括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含獎金、實物和有價證券)。個人購買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獎券、中國體育彩票,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的,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10000元的,應以全額按偶然所得項目計稅(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稅率為20%)。
11、其他所得
除上述10項應稅項目以外,其他所得應確定征稅的,由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是指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截止1997年4月30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項目有:
(一)個人取得“蔡冠深中國科學院院士榮譽基金會”頒發的中國科學院院士榮譽獎金。
(二)個人取得由銀行部門以超過國家規定利率和保值貼補率支付的攬儲獎金。
(三)個人因任職單位繳納有關保險費用而取得的無償款優待收入。
(四)對保險公司按投保金額,以銀行同期儲蓄存款利率支付給在保期內未出險的人壽保險戶的利息(或以其他名義支付的類似收入)。
(五)股民個人因證券公司招攬大戶股民在本公司開戶交易,從取得的交易手續費中支付部分金額給大戶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續費返還收入。
(六)個人取得部分單位和部門在年終總結、各種慶典、業務往來及其他活動中,為其他單位和部門的有關人員發放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
(七)辭職風險金。
(八)個人為單位或者他人提供擔保獲得報酬。
個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難以定界是哪一項應稅所得項目,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查確定。
個人所得稅征收范圍: 篇六
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相關部門確定征稅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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