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食品安全工作計劃最新范文1
一、職責對象:
廚房工作人員
二、職責要求:
1.進取學習《食品衛生法》和預防食物中毒的有關知識,提高衛生意識,強化衛生法制觀念。
2.抓好廚房管轄的室內外環境衛生,做到無灰塵、無污染、無油污,水溝要干凈、暢通、無異味。
3.加強食物監督,經常性地檢查食物情景,不得購買變壞、污染的食物,熟食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4.加強餐用器具的消毒工作,每次用餐后其用具都必須進行消毒。水池、鍋及其他用具都要及時清洗干凈。
5.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操作制度,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工作帽,不戴首飾。要求天天搞好個人衛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頭理發、勤換衣。
6.注意用電、煤氣的安全,對用電、用氣結束時,要立刻關掉。廚房門窗及時關好,人一旦離開隨手關門關窗。
7.按食品衛生制度,搞好食品衛生:做到生熟刀與案板分開,洗葷、蔬菜水池分開,清洗炊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沖五保潔。
8.按不一樣的季節消殺四害,尤其夏秋兩季作為蚊、蠅、蟑的消殺季,堅持采用綜合治理,做到無蚊蠅蟑螂。
9.嚴格食品原料的定點采購和索證制度,確保來源的安全可靠。
10.經常關注廚房的用餐情景,一旦發生特殊情景立刻報告。
三、職責追究:
1.廚房職責人違反上述有關規定,有失責行為,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給予必須的處理。
2.發生飲食事故,經幼兒園領導班子研究,經予嚴肅的處理;嚴重的交由上級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3.本職責書一式兩份,負責人和職責人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直至相關職責人離園或離職時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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