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工作計劃 篇一
根據《20xx年機關作風建設工作意見》,為促進機關作風建設經常性工作的開展,制定20xx年機關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工作計劃。
一、監督檢查內容和時間安排
第一季度:重點監督檢查2月6日全市機關作風建設暨黨風廉政建設大會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
2月,以多種形式收集掌握各區縣、市級機關各單位貫徹落實“2·6”大會精神、制定本年度機關作風建設工作意見、辦實事項目等情況,編發簡報,加強指導。
3月,建立100個企業聯系點、10個重點項目聯系點,3月下旬,以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等形式,檢查了解市級機關貫徹“2·6”大會精神的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專題報告。
第二季度:重點監督檢查加強處室作風建設的落實情況。
4月,組織監督員以回訪等方式,督查“群眾評議機關”中有關投訴件的辦理情況,要求做到件件有回音,能解決的問題爭取在6月底前全部解決。
5月,圍繞加強處室作風建設,組織監督員開展機關作風建設監督月活動。一是組織部分監督員走訪群眾評議人聯系點,了解機關重點處室履行審批、執法、收費、服務職能等情況。二是組織部分監督員走訪重點項目聯系點,了解市級機關相關職能處室在服務重點項目建設中轉變作風情況。三是組織部分監督員以暗訪方式,了解機關服務窗口文明執法、文明服務的情況。
6月,組織監督員走訪百企聯系點等多種形式,了解市級機關有關職能部門服務企業方面的情況。
第三季度:重點監督檢查市級機關落實辦實事項目、履行承諾制方面的情況。
7月,組織監督員走訪街道、社區和群眾評議人聯系點,了解市級機關涉及基層和群眾的辦實事項目的進展和落實情況。
8月濾布,監督檢查市級機關部分單位對社會承諾事項的兌現情況。
9月,組織監督員對市級機關部份直屬處級事業單位落實“六公開”制度、依法行政的情況。
第四季度:重點監督檢查評議處室工作等情況。
10月,組織市級機關部分作風建設聯絡員,采取互查方式,了解市級機關各部門制定評議內設處室方案及進度、任期滿五年的重點處室負責人輪崗交流情況。
11月,組織監督員走訪身邊群眾,了解對機關作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下旬集中交流監督情況,匯總群眾比較關注和反映強烈的問題,提交有關部門解決。
12月,組織對市級機關部分重點處室進行作風評議,開展對市級機關各部門機關作風建設工作評價。
二、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的措施
1、加強市級機關作風建設監督員的學習培訓,了解市級機關作風建設的任務、監督檢查的內容和計劃,增強機關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工作的針對性。
2、認真研究和改進搞好監督檢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強監督檢查工作的客觀性和時效性,壓濾機濾布盡量減少對機關正常工作的影響。
3、及時匯總和反饋監督檢查情況,協助有關單位搞好對監督中反映問題的整改,增強機關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工作的有效性。
監督的工作方案 篇二
縣審計局在組織開展的民政局領導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審計時,發現存在重復救助或遺漏救助、不符合條件人員享受救助、救助標準低達不到救助目的等問題,針對問題,我局提出以下審計建議。
一、嚴格管理城鄉低保審核機制,規范發放程序
建議規范城鄉低保資格認定,強化責任意識。一是建議在前期資格審批環節及后期管理環節,建立多部門家庭經濟狀況審批機制。城鄉低保救助對象資格的認定需由工商、稅務、銀行、公安、房產、人社等部門提供家庭狀況相關信息,為民政部門及時掌握城鄉低保家庭狀況及收入提供依據;程序上,全面建立跟蹤核查制度,低保對象實行規范評審、嚴把準入關、動態管理方式,規范低保的評審程序,即村(居)民申請、村(居)委會初審、縣(鎮)審核、民政局審批的三審兩公示制度,接受群眾及社會監督。二是建議按照“誰提供、誰入戶、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及時、準確、完整收歸低保對象的申報資料,建立一人一檔的檔案管理。確保更多困難家庭及時得到保障及每一筆城鄉低保資金支出合規性、真實性和準確性。
二、建立健全民政專項資金內部審計監管工作機制
建議加強內部審計監管工作,完善審計監督。一是健全目標管理機制。民政部門要將民政專項資金的內部審計監督管理作為民政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民政工作目標考核,將監督管理工作分解到各相關業務部門和單位,明確責任和任務。對民政專項資金管理工作不落實、內部監督管理不到位、出現問題的部門和單位,要實行問責。二是建立內審管理預防機制。民政部門的內部審計部門要對民政專項資金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查研究,開展有針對性的日常監督。要把監督的重點放在容易出現問題的部[]位和環節,對一些苗頭性問題及時提出監管意見和建議。
監督工作計劃 篇三
工作目的:營造文明健康和諧的學習生活環境,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
工作時間:每周一至周五,早上6:40~7:00;中午13:40~14:00(如學校作息時間變動則值勤時間相應變動)。每天4名學生會成員值勤,以24天為一個周期,輪流進行。如遇學校放假或天下雨可不值勤,值勤順序向后推。每周一晴天學校于早讀課前舉行升旗儀式,學生會成員應比平時早到10分鐘執勤。
工作地點:學校大門口。
工作人員:各班學生會成員。
具體工作:在校大門口值勤,制止學生騎車駛入校內,制止學生將食品(冷飲、早點等)方便袋,一次性紙杯、飯盒等帶進校園內。制止學生破壞花草樹木和踐踏草地等行為。
工作職責:根據學生會具體工作安排,由學生會成員以班級為單位輪流值日(上崗前必須佩帶證件)。每天4名學生會成員值勤,若超過4名成員,則由各班督查小組組長負責輪流安排每次4名成員值勤并發放證件。各班當天中午執勤結束后,由督查小組組長負責收齊證件,于下午放學前交給后一個班級的督查小組組長。值勤人員服從學生會的管理,配合學校工作人員檢查學生的違紀情況,糾正學生的不文明現象和不良行為,熱心幫助有困難的學生。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保衛值班室或校團委辦公室報告。工作中以身作則,嚴肅認真,熱情服務,發揚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精神。校團委將定期對學生會成員值勤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表現突出的學生會成員將優先考慮參評各級各類獎項。
工作監督:由學生會干部負責對值勤情況進行監督,并做好記錄。
監督的工作方案 篇四
為加強林業資金項目管理,進一步做好林業強農惠農資金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全面了解掌握林業重點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切實解決林業重點項目資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規范和完善項目資金管理,縣林業局決定近期在全縣組織開展一次林業重點項目資金監督檢查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檢查目的
開展林業重點項目資金檢查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和規范林業項目資金管理,加強林業項目資金的監管力度,提高林業項目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杜絕林業項目資金使用的違規違紀現象的發生,逐步建立起管理規范、運轉有序的林業項目資金管理運行機制,確保資金使用安全,確保各項強農惠農政策落到實處。
二、檢查范圍
此次檢查范圍為20xx-20xx年度中央和省下達的林業重點項目資金。
三、檢查內容
此次主要檢查規章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投資計劃下達和資金撥付、資金使用管理、資金使用效益情況,建設項目管理情況。重點檢查資金分配是否合理,資金分配的各個環節是否公開、公平;項目資金是否按計劃撥付給項目建設單位,是否存在套取、截留問題;項目資金是否按批復計劃和資金管理規定使用,是否存在擠占、挪用、套用等違規使用資金問題;有關林業惠農資金的發放時間、對象、標準、范圍、方式是否符合上級有關規定;項目財務管理是否規范、賬務是否清晰、核算是否準確、報賬程序是否完備,以及資金結余情況。
四、檢查方式
根據責任分工安排,由局班子成員分別牽頭負責對相關項目資金實際使用賬務情況進行認真自查,重點自查資金發放情況、結余情況,并對各項目資料進行歸檔整理,做到帳、表、卡、冊對應齊全,迎接上級部門檢查。
五、時間安排
1、自查時間為4月1日-4月15日。各單位、各部門對照本實施方案檢查內容,按照責任分工安排,對每個項目開展自查。
2、迎接檢查時間為4月16日-7月15日。各單位、各部門在自查的基礎上,將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總結材料,報送局財審股,由局財審股形成總結匯報材料,迎接上級部門檢查。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林業重點項目資金檢查是林業部門貫徹縣委、縣政府開展強農惠農政策和資金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是解決當前林業項目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問題的迫切要求。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工作難度較大,各單位、各部門要把這次監督檢查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點工作,把握好這次監督檢查工作的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統籌安排,精心組織。
2、認真整改,務求實效。各單位、各部門要對列入檢查范圍的項目資金逐項逐筆進行自查。自查工作要力求全面、不留死角、不走過場、不敷衍了事,對自查發現出來的問題要認真梳理、深刻分析、舉一反三,認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時整改。
3、強化監督,糾防并舉。各單位、各部門要通過監督檢查,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項監管制度,制定加強林業項目資金管理的措施,加強源頭防范力度。完善各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不斷提高林業重點項目資金的使用效益。
4、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各單位、各部門要在此次林業項目資金管理檢查活動中,發現和總結項目實施單位好的經驗和做法,以便在全縣林業系統推廣與交流。檢查中如發現自查問題結果不實的,將在全局進行通報。
監督工作計劃 篇五
就是社會管理的風險。工會能否有效參與社會管理,這些風險就是職工的風險。協助職工及時規避這一風險,關鍵要運用好《社會平安法》這一新的法律資源。工會組織特別是地方工會的當務之急要做兩件事:一是深刻認識、積極宣傳工會參與完善社會平安監督體系的職責。社會平安法》首次在國家法律層面從人大監督、行政監督、社會監督三個方面,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社會平安監督體系,工會在社會監督方面居于不可或缺的實體地位,肩負前所未有的法定職責。二是積極推動、全力參與社會平安監督委員會的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工作開展。要依照社會監督的獨立性、廣泛性的要求,推動各級政府及時調整原來社會安全(保證)監督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結構,重新制定委員會章程,爭取在同級地方工會設立社會平安監督委員會工作辦公室。同時慎重憐選、認真培養委員會的工會代表,積極推薦職工代表,保證工會和職工代表切實履職,有效作為。
社會平安監督是社會監督的重要內容,加強社會監督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肯定要求。也是工會參與社會管理的重要任務。
對與職工社會平安權益有關的事項進行監督。職工期盼的社會平安法》已在國正式實施。社會平安法》第九條規定:工會有權參與社會平安監督委員會。
也賦予工會組織參與社會管理新的法律資源。加強社會監督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肯定要求,這一規定為工會組織參與社會平安監督提供了直接、明確的法律保證。社會平安監督是社會監督的重要內容,也是工會參與社會管理的重要任務。工會人在參與社會管理的過程中,能否增強資源意識,運用好這一新的法律資源,一個考驗。
以及工會代表、專家等組成的社會平安監督委員會,社會平安法》第八十條規定:統籌地區人民政府成立由用人單位代表、參保人員代表。掌握、分析社會平安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對社會平安工作提出咨詢意見和建議,實施社會監督。
深知這一規定來之不易,筆者曾參與過《社會平安法》立法的有關工作。法律上保障了社會監督的獨立性地位。對解決現有各級社會平安監督委員會存在組織不健全、職責不明確、制度不完善、活動不正常的現實問題,很有針對性、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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